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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和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转关于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和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1 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字体: 打印

转关于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和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和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切实做好夏季和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结合“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开展“送清凉”关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督促企业落实夏季劳动保护工作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和雷电风雨等恶劣天气因素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当前,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是建立和谐社会,促进各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切实需求。各单位工会组织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以及省安委会《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皖安〔2011〕4号)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中的群众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落实防暑降温等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夏季和高温时段的生产安全和职工身心健康。

二、加强防暑降温工作力度,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各单位工会要加强与本单位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安全生产联动机制,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防暑降温设施,改善作业条件,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合理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加强女职工和野外一线职工的保护,为露天作业以及高温、高压、高空作业的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要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和省总工会《关于我省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督促落实在高温环境作业下作业职工的高温津贴。

三、继续组织实施“送清凉”活动

1、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多渠道筹措“送清凉”资金,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夏季“送清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重点对项目组、机台和野外生产班组的职工进行慰问。同时,要把“送清凉”活动与“双走访、三服务”活动相结合,与宣传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知识结合起来,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确保职工在炎热的夏季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工作平安。

2、各单位工会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通过夏季“送清凉”活动的开展,切实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康,让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

3、各单位工会要做好夏季“送清凉”活动的总结,请各单位工会在2012年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省地质工会夏季“送清凉”活动统计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地质工会。 

 



安徽省地质工会

2012年7月10日

安徽省地质工会夏季“送清凉”活动数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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