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监测站协助市局完成2012年度矿产督察
2012年12月3—7日,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国家级、省级矿产督察员对全市生产矿山进行督察。本次督察由亳州市监测站王明章站长任组长。督察组听取了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到矿山实地检查了开采情况,查阅了生产和销售等相关台账,认为矿山基本能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进行开采;能按时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时履行年检、年报等法定义务。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形成督察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督察办公室。
通过督察,增强了矿山企业依法开采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对矿产资源监管与服务水平。(亳州站胡留洋)
浏览次数:246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