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设施管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受合肥市公安局委托,对包河设施管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包河设施管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众参与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地块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调查地块基本信息
包河设施管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与休宁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约4449.91 m2(合6.6749亩),规划主要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二、调查地块结论
本次在调查地块布设地块内土壤监测点5个(包括堆土点1个),监测深度6m,送检样品共19份(包括2份平行样)。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 3 个,建井深度6 m,送检样品3个(包括平行样1个)。
该调查地块土壤调查数据不存在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因此,调查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
浏览次数:674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