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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推荐地质调查技术与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的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推荐地质调查技术与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8 来源:地调局 【字体: 打印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推荐地质调查技术与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武警黄金指挥部、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土资源部有关直属单位及局属各单位、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等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地质调查业务活动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经研究,现开展地质调查技术与经济监审(预算)专家推荐工作,以扩充专家储备,完善专家库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地质调查项目专家库建设面向有关的地勘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单位从事地质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或领域的人员。 
      二、推荐专家的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正, 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自觉遵守地质调查项目各项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一)推荐技术专家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熟悉中国地质调查局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3.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下列经历之一者:
     (1)主持本专业两个以上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编制过项目成果报告;
     (2)主持完成过大型项目的实施,且在其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主审过大中型项目设计、成果报告;
     (4)在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5)二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二)推荐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在地质调查计划、统计、预算、财务、定额等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熟悉地质调查项目技术经济管理。
      3.取得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培训班结业证书,具有3年以上(优秀学员2年以上)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实践,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4.身体健康,男士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女士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当然的监审专家。
      三、推荐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勘单位主管机构负责向所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2012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大区项目办推荐,大区项目办经审核合格后于6月30日前向地调局报送。
      中国地质科学院、武警黄金部队和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负责所属单位的推荐,经审核合格后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局。国土资源部有关直属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地调局其他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推荐,经审核合格后,于6月15日前直接报送我局。
      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请认真填写《地质调查项目技术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地质调查项目经济监审(预算)专家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报送我局。其中,技术专家推荐表报送到局总工室,并将电子版发至cgspm2010@mail.cgs.gov.cn;经济监审(预算)专家推荐表报送局财务部,并将电子版发至cgsdzdcxmys@126.com。
      四、专家遴选及专家库管理
中国地质调查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公示、认定并发文公布,正式进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准入、退出、奖惩”等动态管理机制,专家资格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评估认定。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专家推荐联系人:张 敏 010-58584656/55
      经审(预算)专家推荐联系人:石 森 010-58584591

附件:1.地质调查项目技术专家推荐表.doc(请点击下载) 
         2.地质调查项目经济监审(预算)专家推荐表.doc(请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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