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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细则的公告

关于安徽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细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29 来源: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字体: 打印

关于安徽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细则的公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关于安徽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细则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规定,为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加强地质勘查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工作质量,经厅长办公会同意,现将《安徽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细则》公告如下,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安徽省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细则 
      一、勘查实施方案合规性方面(受理部分)
      1、实施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地勘资质的勘查承担单位编制,方案编制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国土资厅发[2010]29号)的要求,未按大纲要求编写的勘查实施方案,不予受理;
      2、申请人或探矿权人提交评审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一式六份,同时应包括必要的附图、附表及附件。其中,附件部分应包括: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设立探矿权(包括采矿深部及外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勘查许可证,或经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鉴证后的转让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或探矿权人印章,个人或非法人执照无效);
    (3)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勘查单位的印章);
    (4)申请人或探矿权人的勘查工作委托书(需加盖申请人或探矿权人、勘查单位印章);
    (5)申请人或探矿权人及勘查单位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需加盖印章)。
    (6)变更勘查单位的要有探矿权人和原勘查单位解除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原勘查单位的印章)。
      3、探矿权延续,按规定需缩减面积的,在实施方案中要明确是否按规定缩减面积;
      4、实施方案中设计有坑道、井巷施工计划的,要有专门的坑(井)探设计(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与评审,附相关部门(环保、安全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勘查实施方案的合理性方面(专家审查部分)
      1、方案的名称是否正确,应如何命名;
      2、探矿权申请类型、区块位置(图幅号、拐点坐标)、面积、矿种、勘查年度(期限);探矿权历次转让情况是否交待清楚;
      3、地质勘查资质级别是否满足勘查程度的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
      4、对查区以往工作的各类地质资料(地质、物化探、矿产开发情况等)收集和反映是否齐全,是否真实反映了探矿权人已投入的实物工作量、经费、已取得的勘查成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投入的经费与完成的工作量是否匹配;
      5、目的任务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结合查区具体情况,是否和勘查阶段要求一致; 
      6、区域成矿背景是否叙述清楚,图文是否一致,图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勘查区是否具有相应的成矿地质条件,成矿类型是否明确,勘查区地质特征描述是否与区域地质一致,找矿方向是否明确,相关描述是否符合以下勘查阶段的要求:
预查:物化探成果信息描述及相关图件;
普查:已知矿体(矿化体)的厚度、品位、类型及成矿特征与条件;
详查:已知矿体的规模、产状、矿床类型及控矿条件;
勘探:对矿体的控制程度和研究程度;
      8、地质依据不充分,专家应如实指出,做到“有矿的,要设法找出来,无矿的,也不要浪费经费、精力和时间”;
      9、总体工作部署是否合理,是否叙述了相应的工作部署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和依据,是否有主要实物工作量表(见附表1);
      10、具备详查和勘探条件的项目,是否叙述了矿床勘查类型及依据和确定的勘查工程间距、详查和勘探区块的选择和依据,是否明确了工业指标;
      11、涉及多矿种的,是否有综合勘查内容;
      12、水工环工作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满足勘查阶段的要求(见附表3);
      13、年度工作安排是否适当,年度工作安排的顺序是否正确,能否完成等;
      14、各项工作方法手段、技术质量要求是否符合相应的勘查规范和技术标准,选用的勘查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正确得当;
      15、经费预算在实施方案中是否以独立章节编写,是否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
      16、预算章节、预算说明与表式、预算编制人、审核人签章等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
      17、预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预算内容、采用的预算标准、技术条件、数据技术和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完整,经费预算是否达到最低勘查投入要求(最低勘查投入是指主要工作手段物探、化探、钻探、坑探、浅井、槽探的经费投入);
      18、是否明确了各年度经费预算,经费投入是否有保障,采用市场价格是否有依据,主要工作量与技术方案是否一致;
      19、是否有经费预算表(附表4、附表5);
      20、预期成果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勘查阶段的要求,实现的可能性如何;
      21、估算的资源储量是否满足勘查阶段的要求:
普查:333+334类资源量;
详查:332+333类资源量;
勘探:331+332+333类资源量;
      2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明确到具体人员,需要的设备是否落实,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有效;
      23、所需图件是否齐全,图文是否一致,图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4、对未按编制大纲要求编写,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单位不得审查通过。
      25、评审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据《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和《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等开展《实施方案》评审工作,在《实施方案》评审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对承担评审的《方案》,提出署名评审意见,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对所承担评审的部分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改进建议;
     (3)妥善保管承担评审的《方案》资料,并对资料内容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
     (4)对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和评审单位沟通,妥善处理; 
      26、方案提交和编制单位按照修改意见和专家意见修改、补充方案,并附修改、补充说明,送主审专家审核同意后,方能正式复制提交方案;
27、主审专家需综合各位专家的评审意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对修改好的实施方案进行复审确认后,出具实施方案的专家意见(格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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