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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皖北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和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安徽省皖北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和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12 来源: 【字体: 打印

安徽省皖北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和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一、工程研究中心简介

安徽省皖北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和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 2023年11月23日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创新〔2023〕543号)文批准筹建,依托于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主要以皖北地区地下水为研究对象,重点围绕基础水文地质、地下水资源数量、地下水资源质量、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方向开展水文、生态效应观测与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研究。中心建立开放运行机制,通过开放课题方式支持国内及省内研发人员从事技术研发工作,为安徽省及全国地下水工程技术产业输送高技术人才。

中心设立开放基金,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学者,与中心研究团队紧密合作,利用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工作。

二、2025年开放基金课题主要支持方向

1.皖北地区基础水文地质研究;

2.皖北地区地下水水文效应、地下水质量与污染控制研究;

3.地下水资源时空分布与演化及高效开发利用研究;

4.地面沉降灾害防控防治技术研究。

三、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条件及要求

依据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设置的相关规定,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围绕国家战略,开展皖北地下水相关领域的研究,热忱欢迎国内外有关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的研究人员来本中心开展相关方向的合作研究。

1.中心开放基金将优先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经费合理、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自由申请、中心初审后组织专家论证的程序遴选开放基金课题。

2.课题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研人员,若申请人不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鼓励申请者同本中心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在课题申报获批后,指定一位固定研究人员(中级及以上级别)为联系人,共同完成研究任务,并在计划任务书中明确合作研究计划。

3.申请者原则上应根据中心上述主要开放基金支持方向申报开放基金课题。设立开放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要求发表论文2篇(含录用),期刊要求核心期刊或被SCI/EI收录;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要求发表论文1篇(含录用)并取得授权专利1项,期刊要求核心期刊或被SCI/EI收录,专利涵盖发明、实用新型。论文署名须以中心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注明本项目得到中心开放基金的资助及课题编号。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须为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成果由中心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成果归中心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成果鉴定和报奖由中心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办理。申请人须与总站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提出经费划拨申请,核定批准后拨付研究经费的70%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用作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完成所有考核指标后,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后划拨剩余30%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并完成课题结题工作。

5.2025年度,中心拟投入开放基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根据资助强度(重点课题不超过10万元/项,一般课题不超过5万元/项),原则上支持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根据实际申请情况择优支持。所有课题的执行期均为2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

1.申报指南发布后,开始受理申请工作,申请人应根据中心上述资助方向,按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申报开放基金课题,编制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2)。

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1月30日。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提交给中心联系人,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中心根据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公平、择优”原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资助,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4.未尽事宜请与联系人沟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51-64639309     邮寄信箱:761376917@qq.com


附件1-安徽省皖北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和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皖北地下水高效开发利用和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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