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竞[2011]2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矿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皖地竞[2011]1号《关于举办全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局已成立了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经过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地矿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选拔和技术培训,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组队和报名工作。
(报名邮箱:yangcm@mail.ahdkj.gov.cn)。
安徽省地矿局劳动竞赛委员会
2011年8月12日
安徽省地矿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开展好全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活动,成立安徽省地矿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组委会。主任由省地矿局局长、局劳动竞赛委员会主任吴玉龙担任,副主任由省地矿局副局长、局劳动竞赛委员会副主任方达、徐小磊担任;委员由储国正、张明文、江来利、吴永生、许同周、王宁川、范家奎、钟华明、罗翔、合工大资环学院2人担任。组委会职责是:审定大赛组织工作方案和奖励办法,领导此次大赛的全部工作。
全局地质找矿技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徽省地质工会。
二、工作机构
1、组委会办公室:张明文任办公室主任、江来利、吴永生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孙京、杨昶明、徐建权等同志。
主要职责是:
(1)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大赛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2)制定大赛办法,制定技术标准、命题标准、竞赛规则、比赛命题、阅卷评判;
(3)负责与各参赛单位保持联系;负责赛前报名、赛时报到;
(4)完成大赛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评判(仲裁)组:组长江来利,副组长钟华明、合工大资环学院1人,成员有合工大资环学院若干人、柏林、孙京、姜章平、王文联等同志。
工作职责是:
负责大赛命题及评分标准,受理比赛期间的申诉与仲裁,负责大赛点评。
3、资格审查组:组长许同周,副组长吴玉生同志。
工作职责是:
负责参赛选手报名、资格审查。
4、监考组:组长吴永生,副组长罗翔,成员有柏林、孙京、王文联等同志。
工作职责是:
负责大赛赛场秩序的监督、执行赛场纪律、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宣传组:组长王宁川 ,副组长张福友、成员有汪杰、侯素利等同志。
工作职责是:
负责大赛期间的宣传报道。
6、后勤保障组:组长范加奎,副组长杨昶明,成员有徐建权等同志。
工作职责是:
负责大赛活动开、闭幕式场地布置,比赛场地、设备、器材、选手食宿的安排、交通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竞赛内容
(一)地质找矿理论知识竞赛;
(二)地质找矿技能竞赛:
1、室内:岩石和矿物的识别、地质图解读;
2、室外:野外地质剖面测量、岩芯钻探地质编录。
本次大赛试题内容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理论知识占 30 %,实际操作占70%:其中室内岩石和矿物的识别10%,地质图解读10%;室外野外地质剖面测量30%,岩芯钻探地质编录20%。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由抽签确定参赛顺序,参赛选手在指定等待区按顺序参赛,并上交通讯工具密封保存。
2、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大赛评判(仲裁)组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也可采用备用设备继续比赛,比赛时间顺延;
3、参赛选手如提前结束比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参赛选手与裁判员签字确认;
4、竞赛时间结束,参赛选手应结束比赛,立即离开赛场;到指定地点休息,违反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
五、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和裁判人员有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须由参赛选手本人提出、领队签字,向评判(仲裁)组提交。
2、仲裁:
(1)评判(仲裁)组负责受理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及时通知领队和参赛选手,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参赛选手不得因为申诉、或者对仲裁结果有不同意见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六、命题与阅卷:
1、为体现客观、公平、公正,根据本实施方案自主命题,并拟定标准答案。
2、阅卷工作由评判(仲裁)组根据标准答案进行。
大赛技术标准文件待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