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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

我国地灾防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10-07-30

     记者7月27日从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西部复杂山体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学术论坛上获悉,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围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开拓创新,提高水平,推动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开展了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部署完成了164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了24万处隐患点,在此基础上,又在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地区部署了115个县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完成调查面积26万平方公里,基本查清了这些地区的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为防灾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地质灾害监测网初步建立。目前全国有1个国家级监测站、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总人数达4750人。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和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网已基本建成并运行。在典型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工作。
    
    三是与相关部门形成防灾合力。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合作开展了国家、30个省(区、市)、223个市、1035个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今年正在推进这项工作延伸到所有市、县。此外,国土资源部与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区、交通干线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强。
    
    四是初步建立法规规章体系。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29个省(区、市)颁布了相关的法规或规章、编制和实施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部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目前,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已有124名。
    
    五是防灾机制日益完善。经过多年完善和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年初出台防治方案,汛期部署和检查各项准备防灾工作,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成为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的常规性制度。
    
    六是管理工作逐步加强。2009年以来,重点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防灾能力建设,在全国开展以县(市、区)为对象的群测群防 “十有县”(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已建成321个。在全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
    
    七是增强防灾减灾意识。2007年以来,在全国先后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培训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和群众、学生300多万人。2010年,又在全国开展针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和群测群防员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培训10万余人。
    
    八是应急能力大幅提升。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范围的应急处置工作。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及西南特大干旱等重大事件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均快速反应、有力组织,集全系统力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抗旱找水打井等工作。
    
    据悉,2006~2009年,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615人死亡和失踪,比“十五”期间年均856人死亡和失踪下降了28%。1998年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100多起,成功避免23万多人伤亡,减少经济财产损失40多亿元。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十五”期间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为4278人,比“九五”期间的6621人减少了35.35%。“十五”期间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12亿元,比“九五”期间的318亿元减少了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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