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1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站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中地调发[2010]46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安[2010]79号)要求,现就我站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我站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低于10‰,亿元产值财产损失率低于1‰,全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形式,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落实到底(从站长到工作人员)、横向落实到边(从科室到岗位),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根据我站工作实际,适时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调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表,制定我站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三)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要按照《关于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地安[2010]75号)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六月底之前,要在全体职工中普遍开展一次《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学习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要以科室为单位,采用集中学习、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全体职工熟悉和掌握《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基本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强车辆运输、临时聘用人员、经营门面消防、实验测试药品的安全管理。着力加强野外地质调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野外项目组和项目承担科室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所有的地勘项目都要实行安全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要实行开工安全验收与交底、开工安全许可与备案制度,并将地勘项目、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验收与交底作为项目结算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各科室、项目组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做好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份至10月份)。5—10月份,是我站各项野外作业的高峰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我站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梳理突出问题和隐患,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巩固活动成果,增强安全意识,促进我站安全发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我站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及时整改,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特此通知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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