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党委、投资公司党总支: 现将2010年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月下旬开始,月底前结束。计划每个单位一天半时间,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各单位在2010年1月1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考核组组成 组成4个考核组,具体为: 第一组:张明文、张福友、姚波,张明文任组长。考核单位:325队、一水、312队、总站、勘查院。 第二组:王宁川、蒋泽平、何家国,王宁川任组长。考核单位:332队、322队、二水、核勘院、313队。 第三组:许同周、曹力民、汪杰,许同周任组长。考核单位:311队、324队、326队、321队、327队。 第四组:黄玲、孙桂梅、王东文,黄玲任组长。考核单位:地调院、地实所、物化探院、测绘院、学院。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测评、走访及现场察看的方式进行。 听汇报。各单位党委集体向局考核组汇报,测评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 查资料。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并依据原始资料加减分。加减分理由需详细注明,并将加分项的原始资料复印件带回。 民主测评。被考核单位按要求提交参加测评人员名单,单位党委召集会议,考核组主持,考核组现场发放测评表,测评结束后,测评表由考核组收回统计。 参加测评人员要求:队伍规模达到500人以上的80人参加测评;500人以下的50人;测评人员由队级领导、中层干部、职工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一线职工、离退休代表等组成,比例分别为10%、20%、20%、20%、20%和10%。 走访及现场察看。深入实地,重点是考察队容、队貌、会风、工作生活环境、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等。 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考核情况作总体评述,征求被考核单位对双文明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反馈得分情况。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考核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201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