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度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08-28

关于2013年度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接局通知,2013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见通知后及时到党办咨询,并请于9月2日前向党办提出申报申请。

           党办

          2013年8月28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皖政评办字〔2013〕1号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局2013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范围、标准和条件,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申报高级政工师的3篇代表作品应是取得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政工职称的,其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申报对象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提交评审。对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三、申报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请按照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具体要求及样表附后,电子版可在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9月20日前送交局党委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2013年8月27日

 

 

/附件.doc

分享到: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6896号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