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无人机,有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如下:
1.被邀请的供应商,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向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做出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所有采购活动。
4、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采购合同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出现违约,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本站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5、供应商须直接供应本次询价的货物。
6、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9.9.23上午9:00。
二、货物需求:
(一)名称:大疆Matrice 210RTK无人机
数量:1台
配置需求及规格:1、MATRICE 210(中国)套装;2、ZENMUSE Z30镜头;3、智能飞行电池TB55(2)增配4块;4、存储卡(128G)2件;5、行业无忧悦享版MATRICE 210(中国);6、行业无忧悦享版ZENMUSE Z30中国版。
(二)名称:大疆御MAVIC2无人机
数量:21台
配置需求及规格:1、御MAVIC2变焦版无人机;2、智能飞行电池(2)增配2块;3、浆叶;4、存储卡(64G)2件;5、背包;6、行业无忧保险。
注:1、本次询价只允许一种机型一个报价。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产品的厂家授权证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财务科。
四、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中标。
五、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51-64639300
详细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1306室 邮编: 230001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6896号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