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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补充通知

2021-09-16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地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地人[2021]214号)要求,2021年度地勘专业高、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开始。地勘专业申报者的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执行《省自然资源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自然资人〔2021〕1号)文件规定。请申报人员及时查阅相关文件,并于10月8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人事科,以便汇总、公示、送审。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人事科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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