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受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承担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的办证技术服务总承包工作。根据项目性质及编制特点,为了考虑各项目开展的一致性,现决定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委托编制工作进行联合打包采购(不得单项目响应)。公告发布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及矿山相关资料,并于2021年1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采购需求如下:
提供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编制合格的初步设计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及经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
2.《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工作采购需求如下:
提供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服务。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编制合格的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且通过应急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最高限价: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共计最高限价:15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该费用不包含专家评审及会务费)
(四) 采购其他需求
1.2022年1月15日前,供应商需完成方案的预编制工作,并随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预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保证送审后一次性通过审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设计资质要求:建材行业(非金属矿)专业甲级资质。
4.具有近五年相关类似项目(安徽省内露天建材矿山)业绩。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合格供应商于12月20日15:00时前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1003处领取磋商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付款方式,质量保证金等以合同为主。
四、凡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
联系方式:0551-646393092.项目联系方式招标联系人:李 岩 13855291112
项目联系人:吴 敏 18256586011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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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