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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6-19

皖人社秘〔2015〕177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力度,支持其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根据《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申请人应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连同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对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属于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2.对2014年度已获资助的,今年不再受理申报;对2013年度及以前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受理。

    3.各地区、各部门在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本地区(部门)2014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附件2)和《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附件3),否则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纸质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5.各地区、各部门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认真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资助经费的高效使用。要把申报资助与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结合起来,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结合起来,鼓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多出成果,多做贡献。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663176

 

附件:1.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

      2.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

      3.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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