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6
通 知
站属各单位:
年终将至,为了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我站年终财务状况,保证我站年度经济考核及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年终报账工作安排如下,请站属各单位给予支持并遵照执行。
1、各项经费报账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2、2016年12月23日后不再报销2016年的相关费用(跨年度项目除外)。
3、凡已开具发票或未开具发票但项目已完工,请从速催收项目款。
4、各单位或个人所借款项,必须于2016年12月23日前,到财务科办理相关还款、核销手续,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确因工作仍需持有备用金的,须2017年初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5、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1月31日为站对各单位进行年度经济考核和年终决算时间,届时财务科将停止对外办理报账等业务,2017年2月1日起开始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以上通知,请广大职工相互传达。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科
2016年12月5日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6896号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