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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站务公开实施办法

2009-05-11

 

 

总站站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站站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总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不断完善总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廉政建设等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总站的改革、发展、和谐和稳定。

站务公开的内容

1、总站的年度计划。包括计划内外任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3、职工的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

4、“两先两优”评选的条件、数量和结果。

5、中层干部的提拔和使用。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7、业务招待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8、通讯费和车辆使用,维修费指出情况。

9、大宗物资采购情况。

10、基建工程的发包(包括预决算)和执行情况。

11、其它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职教经费、工会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等。

站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职代会《站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的形式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

2、财务预决算、招待费使用情况通过职代会向职工代表进行说明。

3、通过职代会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

4、利用站务公开栏就大宗物资采购、通讯费和车辆使用、维修费支出、中层干部的提拔和使用、“二先二优”,评选的条件、数量和结果、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等进行公示。

5、通过其他形式进行站务公开。如职工大会、站刊、板报、通知等。

站务公开的程序

站务公开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方法,由承办部门及时进行公示。

1、由总站站务公开领导小组依照有关制度提出公开的事项;

2、由站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提出公开的事项;

3、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提出公开的事项。

五、本办法由总站站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2008年8月5日)起实施,原总站站务公开实施办法(蚌地环[2002]63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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