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财便[2011] 19号
关于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和核对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挥系统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简化资产数据上报流程,省财政厅拟将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于3月18日前完成录入2010年12月31日的“机构人员情况表”和“资产负债表”、录入2010年新增资产卡片、备份资产数据等工作。资产备份数据、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产负债表”务于3月21日前送至局财务处。
二、资产负债表的录入要注意期末、年初数的衔接、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对应一致。
三、各单位2011年新增资产暂不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2011年已处置的资产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暂不删减,待省财政厅将单机版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为网络版后,另行通知录入新增资产卡片和执行网上审批流程等。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认真核对各相关资产数据,确保此次资产数据备份工作的按时完成。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