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5
接到报告后,路段及时封闭,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宣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魏继东、技术员杨红建陪同广德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往灾害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调查认定,该滑坡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广德县长广公司在公路下缘切坡导致坡体失稳所致。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一章第5条之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长广公司公路站负责人现场表态,将及时对该路段进行治理维护 。
为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调查组现场划定了警戒区,设立警示牌,建立监测点。(宣城站徐生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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